<歷史沿革> 林內,顧名思義,本是一古木濃密之大林野,位於山麓,半山半原,荊棘遍佈,雜草叢生,飛禽走獸棲宿之地。原為原住民平埔洪雅族斗六社(柴裡斗六門社)游耕、游獵勢力範圍。
明末清初,漢人大批來台之後,情勢丕變,漢人蕃衍,番卻丁衰,寡弱之形,平埔族已完全無法抵擋漢人對土地之渴求,土地不斷的被漢人以武力或欺詐的手段侵占,乃於道光末年大遷移至埔里鹽土、白葉仔(今溪南、杷城等里)。(事出台灣平埔族史)據《雲林三公考》:約在康熙五十二、三年(西元1713、4年),福建漳浦洪厝坐米倉人鄭萃徘(字光威.號璞齋)與福建詔安鹽倉翁應瑞(字明徵)、福建詔安三都林家巷林克明(字用賓)、福建碧溪楊逞(字文麟)、福建平和蔡麟等。五位朋友同舟遠渡來台拓殖。翁擇葉仔林(今大林鎮),林拓墾內林、咬狗庄(今斗六市梅林、湖山里),楊據楊逞山(今本鄉林茂村),蔡麟開發九荊林(今本鄉九芎村),鄭擇居「林內(今本鄉林南村)」,各自披荊斬棘,拓荒墾殖,終使蠻荒變為良田,街市聚集日益興盛發展。
清朝時期規劃縣治區,本鄉部份隸屬斗六堡,部份隸溪洲堡,日本據台後改設州郡,本鄉則歸屬斗六街,台灣光復後,由本鄉有志人士籌備建鄉,獲得照准,由莿桐鄉劃出重興、烏塗、烏麻,由斗六市劃出九芎林、林內等村落,於民國三十五年八月成立「林內鄉」。 林內鄉,地名源於先民早期於「林」莽密布的「內」方角落墾荒得名。本地開發始於康熙末年,明鄭部將林圮開竹山番境,漳州人鄭萃徘偕友人楊逞、蔡麟等自斗六往東北合墾,在今林內庄、九芎林落腳墾地,之後,楊、陳、方、高、許、曾、朱等漳泉墾隊進駐,墾業大成。 農特產有木瓜、龍眼、柳丁、草莓、紅肉蜜柚、文旦、絲瓜、竹筍、花卉、土拔茶、坪頂茶及製造香吉士芭樂汁的中山拔等,其中,絲瓜在七0年代全盛期種植面積逾四百公頃,執全省牛耳。